申請戶數
核定戶數
-選擇起始年度-
108年
107年
106年
105年
104年
103年
102年
101年
100年
99年
98年
97年
-選擇迄止年度-
108年
107年
106年
105年
104年
103年
102年
101年
100年
99年
98年
97年
備註:
1.101、106、107年度核定戶數包含本市自籌經費之地方增額補貼戶。
2.申請、核定戶數包含以未租屋申請者,無法提供行政區或不屬於高雄市區,故與總申請數有差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