租賃契約辦理公證的優點如下: 1、租賃契約經由法院公證,可強化契約舉證上之效力。 2、公證時附加強制執行,如遇任一方違反契約規定,必要時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。
3、如果屋主將房屋所有權轉讓給子女或其他人,承租人依民法第425條規定,必須讓房客繼續承租該房屋,對房客較有保障。
4、租賃契約公證後,應於年度申報所得稅時,將租賃所得併入申報。
5、承租人可於90年度制合所得稅申報租賃特別扣除額,最高金額以12萬元為限。